一、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方式;
2.PCT国际方式。
二、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 、摘要附图;
2.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3.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提交);
4.宣誓书及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四、保护期限
20年。
五、申请语言
蒙古语
六、授权期限
1-1.5年。
一、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
二、申请文件
1.说明书摘要;
2.摘要附图;
3.权利要求书;
4.说明书;
5.说明书附图。
三、审查形式
仅进行形式审查。
四、保护期限
7年。
五、申请语言
蒙古语
六、授权周期
2-3个月。
一、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七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4.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5.宣誓书及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四、保护期限
10年。
五、申请语言
蒙古语
六、授权期限
1-1.5年。
一、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注册;
2.马德里国际注册。
二、商标类型
蒙古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以一标一类、一标多类申请。 蒙古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识、颜色组合等。
三、申请文件
1.商标标样(文字、图形、或组合);
2.所需尼斯分类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为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申请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
4.申请人信息翻译信息件;
5.申请委托书。
四、审查形式
蒙古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等;实质审查则看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五、保护期限
蒙古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六、申请语言
蒙古语
七、授权期限
8-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