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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哪些国家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6个国家/地区列举!

时间:2022-02-18





全球范围内大多数实用新型的审查标准相对发明专利要宽松一些,授权速度也很快。国内专利有了海外实用新型也属于在海外有同族专利,国内专利可以成为高价值专利!


那么全球哪些国家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网站的公布的信息可知,目前可以在下列76个国家/地区获得实用新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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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伯利兹、博茨瓦纳、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萨尔瓦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蒙古、莫桑比克、阿曼、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泰国、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越南、ARIPO、OAPI 和安第斯共同体。


不少国家的实用新型名称不同、制度相互之间差别也比较大,因此有时对该国家是否有“实用新型”可能有争议。

目前已知,11个国家的实用新型采用单独立法:爱沙尼亚、奥地利、丹麦、德国、芬兰、韩国、捷克、罗马尼亚、日本、斯洛伐克、匈牙利。



来源:

https://www.wipo.int/patents/en/topics/utility_mode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