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无期限延长
专利审查高速路全称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旨在帮助专利申请人可以快速获取所需国家地区的专利权保护,通过共享工作结果加快专利审查机构间的审查进程,实现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与30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自2018年4月启动的中欧亚PPH试点计划,在2022年4月1日获得一年的延长期后于2023年3月31日止的同时升级为无限期延长。
欧亚专利局(EAPO)覆盖欧亚地区多个国家,欧亚专利一经授权自公告之日起便会在其缔约国内生效。而中欧亚PPH试点项目的无限期延长,既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合作加强,也是对中欧亚创新主体专利审查的提速增效。
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和欧亚专利局(EA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和步骤是什么,在CNIPA-EA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以及向欧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加快审查,所必须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PPH使用来自EAPO工作结果的要求
1.该 CNIPA 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 PCT 国家阶段申请)是:
· 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 EAPO 申请优先权的申请;
· 或未要求优先权的 PCT 国家阶段申请;
· 或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 PCT 申请优先权的申请;
· 该 PCT申请未要求优先权;
2.在 EAPO 至少有一个对应申请,其具有一项或多项被 EAPO认定为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3.CNIPA 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在 PPH 试点项目下请求加快审查),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的,必须与 EAPO 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4.CNIPA 申请必须已经公开;
5.CNIPA 申请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6.CNIPA 在申请人提出 PPH 请求之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7.CNIPA 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PPH使用来自EAPO工作结果需要提交的文件
1.EAPO 就对应申请作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与 EAPO 关于可专利性的审查意见相关)的副本及其译文;
2.EAPO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译文;
3.引用文件的副本;
4.参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请求表。
PPH使用来自欧亚专利局PCT 国际阶段工作结果的要求
1.对应该申请的 PCT 申请的国际阶段的最新工作结果(“国际工作结果”),即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指出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
2.申请和对应国际申请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申请是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 申请是作为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要求基础的国家申请;
· 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的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 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外国/本国优先权的国家申请;
· 申请是满足以上要求之一的申请的派生申请(分案申请和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等);提交进行 PCT-PPH 审查的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的,必须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3.申请必须已经公开;
4.申请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CNIPA 在申请人提出 PCT-PPH 请求之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6.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PPH使用来自欧亚专利局PCT 国际阶段工作结果需要提交的文件
1.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的副本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
2.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
3.在该申请对应的国际申请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中引用文件的副本;
4.参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审查表。
PPH使用来自CNIPA工作结果的要求
1.请求参与该 PPH 试点项目的 EAPO 申请(包括 PCT 申请进入到 EAPO 地区阶段)和作为请求参与 PPH(PPH 请求)基础的对应申请应应具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或相同申请日。该 EAPO 申请(包括 PCT 地区阶段申请)可以是:
· 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 CNIPA 申请优先权的申请);
· 或未要求优先权的 PCT 地区阶段申请;
· 或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 PCT 申请优先权的申请;
· 该 PCT申请未要求优先权;
2.在 CNIPA 至少有一个对应申请,其具有一项或多项被 CNIPA认定为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3.EAPO 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在 PPH 试点项目下请求加快审查),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的,必须与 CNIPA 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4.在向 EAPO 提出 PPH 请求之时该申请应尚未开始实质审查;
5.对于 EAPO 申请,申请人必须请求实质审查并付实质审查费用。
PPH使用来自CNIPA工作结果需要提交的文件
1.向EAPO提交PPH请求。PPH请求表在www.eapo.org的文件/电子表格部分;
2.CNIPA就对应申请作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与CNIPA关于可专利性的审查意见相关)的副本及其俄文或英文译文;
3.CNIPA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俄文或英文译文;
4.CNIPA 审查员引用的文件副本;
5.权利要求对应表。
PPH使用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的要求
1.对应该申请的 PCT 申请的国际阶段的最新工作结果(国际工作结果),即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指出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
2.申请和对应国际申请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申请是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 申请是作为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要求基础的EAPO 申请;
· 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的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 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外国/本国优先权的 EAPO 申请;
· 申请是满足以上要求之一的申请的派生申请;
3.提交进行 PCT-PPH 审查的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的,必须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4.EAPO 在申请人提出 PCT-PPH 请求之时尚未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PPH使用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需要提交的文件
1.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的副本及其俄文或英文译文(当其非英文时);
2.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俄文或英文译文(当其非英文时);
3.在该申请对应的国际申请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中引用文件的副本;
4.权利要求对应表。
以上便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或向欧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加快审查,中欧亚常规PPH合作模式与PCT-PPH合作模式下,各自对应的申请流程和必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