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领补贴啦!| 深圳商务局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通知》)要求,深圳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支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
支持领域
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通过建设海外仓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
支持内容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发展成效较好的独立站项目予以资助。
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择优进行资助,每个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
(二)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应用项目
支持内容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交易平台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对接国际市场开展的交易平台(不含独立站)建设、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数字化营销系统建设等。
支持标准 :对项目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建设投资费用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的支持,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奖励/资助项目
支持内容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设优质的公共海外仓项目,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标准 :企业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与专项审计,择优进行资助,每个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税务部门提供的项目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自行登陆“广东信用网”打印);
6、所申项目的相关介绍材料。
受理信息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商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5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7日17:45。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四)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755-88916850、0755-8891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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