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开始寻求海外发展,在东南亚布局市场。但是,专利申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动辄需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众多专利申请人希望能加快专利申请程序,因此,东盟各国制定了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计划。
今天,小微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计划。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计划
ASPEC计划是第一个区域专利合作项目,该计划于2009年6月15日开始实施。它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个渠道,即可以通过利用参与该计划的某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第一知识产权局)就相应申请出具的检索和审查报告,加快参与该计划的另一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第二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的审查。在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在内的任何参与该计划的东盟成员国提交的专利申请都有资格从ASPEC计划中受益。
ASPEC请求可以在最终的授予或驳回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该计划的效力,建议在提交实质审查申的同时提交ASPEC请求,这样一来,可以迅速地启动实质审查程序,从而使第一次审查意见书可能在6个月内发出。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参与ASPEC计划不会产生任何官方的费用,这进一步激励了专利申请人利用这一加速审查的好机会。
引入的新功能
1.ASPEC工业4.0基础设施和制造业加速计划(ASPEC AIM)
优势:专利可以在6个月内完成第一次审查。
时间:2019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
名额:每年最多50个。
2.专利合作条约ASPEC(PCT-ASPEC)
优势:申请人有更多选择,允许专利申请使用东盟国际检索机构或初步审查机构(ISA/IPEA)编制的PCT报告。
时间:2019年8月27日—2025年8月26日。
名额:每年最多100个。
申请要求:
1.提交ASPEC申请表的参与AMS知识产权局(第二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必须是其他参与AMS知识权局(第一知识产权局)的相应专利申请。ASPEC申请必须得到第一个知识产权局相应申请的S&E文件的支持。
2.在第二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所有权利要求必须与第一个知识产权局的S&E文件中提及的允许/可专利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3.要符合PCT-ASPEC和ASPEC AIM的资格,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PCT-ASPEC:审查依据应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或东盟ISA/IPEA作为第一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书面意见。
②ASPEC AIM:第一个知识产权局在报告中指出了至少一个来自附录1的IPC代码。
4.在第一个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是下列相应的申请之一:
①由巴黎公约优先权声明与第二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相关联;
②第一知识产权局和第二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均具有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的优先权声明;
③在第一知识产权局和第二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都是来自同一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国家阶段进入申请。
存在的局限性:
1.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局(DGIP)通常将ASPEC请求视为证明文件,而不是加速申请。因此,审查的时间不会明显减少。
2.在泰国,尽管泰国专利局会对加入ASPEC计划的申请给予优先考虑,但相应申请的检索和审查文件仅被视为指南或参考。这可能导致要求提交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外国专利,从而可能延长审查过程并影响预期的加速。
3.从加入ASPEC计划到第一次审查意见书发出期间的实际准备时间往往超过了6个月。
4.参加ASPEC计划也可能导致额外的费用,特别是在律师费方面。此外,如果知识产权局坚持依赖非ASPEC国家(特别是“五大知识产权局”所属的国家)的外国专利,申请成本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注意事项:
1.ASPEC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英语。提交的文件的英文翻译不需要由翻译人员或专利代理人验证,除非AMS知识产权局要求。
2.ASPEC申请表和上述提及的文件可在最终决定授予或拒绝之前随时提交。
3.ASPEC加速只有在所有必要文件提交给AMS知识产权局(第二知识产权局)后才能开始。
以上就是小微介绍的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计划。尽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仍然是加快东盟地区专利审查的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