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商标注册制度及申请流程
波兰处于欧洲中心地区,连接东西欧的地理优势明显,是欧盟中通达“中欧班列”最多的国家,90%以上的中欧班列都会过境或者抵达波兰。目前,波兰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波两国在高科技产品、清洁能源、劳工、服务业以及基础建设方面有着紧密的贸易往来,波兰成为众多中国企业选择的目标市场,提前了解波兰的商标制度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下波兰的商标注册制度。
01 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或地区途径;
2.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
02 商标类型
目前,波兰知识产权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波兰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数字、图像、标语、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等。
03 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2.具体商品或服务类别和项目;
3.商标图样;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5.签署的委托书。
注:在波兰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04 审查形式
波兰商标审查形式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经审查,审查官没有发现商标注册的绝对障碍,该商标将在专利局公告中公布,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提出异议,专利局应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人和反对者)友好解决争议的可能性。友好解决争议的期限为2个月,从将上述信息交付给最晚收到信息的一方之日起计算,经双方共同请求,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6个月。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专利局将继续解决异议,并作出驳回异议或承认其全部或部分合理的决定。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
05 保护期限
波兰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不使用的,任何利益相关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06 官方语言
波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