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巴黎公约途径;
3.欧洲专利途径。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详细信息:名称、地址和国籍等;
2.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
3.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4.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提交专利申请后,PRV启动旨在审核所提交文件是否对应申请内容的初步调查,确认满足继续审查的最低要求,如有补正,答复需在发文日起2个月内提交。
实质审查无需提交启动,可自动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后,审查员认为满足授权条件的,官方将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的授权费须在收到官方通知后2个月内支付。
四、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20年,农药或医药专利可延长保护至25年。
五、申请语言
瑞典语/英语
六、授权期限
2年左右。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巴黎公约途径;
3.欧盟外观途径。
二、申请文件
1.申请表:写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信息、设计人信息等;
2.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3.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4.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5.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瑞典外观设计审查不进行新颖性和独特性审查,仅对形式材料、是否违背公共道德等问题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授权并发布注册公告。发布注册公告后的两个月为异议期,任何人对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有异议的均可提出。
四、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5年。
五、申请语言
瑞典语/英语
六、授权期限
平均16-18个月。
一、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途径;
2.马德里国家注册途径;
3.欧共体商标注册途径。
二、商标类型
目前,瑞典专利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标多类申请。瑞典商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要以文字、个人姓名、图形、颜色、立体形状、可构成图形的字母或数字申请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或颜色商标,但需注意,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在瑞典不予保护。
三、申请文件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中英文);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清晰的彩色图样(JPG格式),清晰的黑白图样(JPG格式),清晰的商标标记(JPG格式);
4.商标用途说明;
5.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6.委托书,可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后补。
四、审查形式
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实质审查期间商标局对商标的显著性和与在先注册商标的相似性进行检查。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五、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
六、申请语言
瑞典语
七、授权期限
平均时间为15-1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