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专利局(NLPO)近日宣布在NLPO提交的不在发明优先权12个月时限内的非新颖专利申请将被暂停,直到NLPO得到他们能否拒绝或是否有义务批准的具体法律解释才处理。
这是怎么一回事?小微为你详解当下荷兰专利局提出此要求的前因后果。
荷兰专利局对他们每月都会收到约 150 件并不新颖的专利申请不满,因为NLPO认为,申请人和外国代理人应该知道这些不在优先权时限内的申请缺乏新颖性,而申请的蜂拥而至对荷兰的专利保护制造成了破坏性影响。
虽然到现在为止,荷兰专利局仍然不想增加预算招聘,不愿花时间在区分申请内容上,但大量非新颖专利涌入却要求他们做区分。并且,根据荷兰专利法规定专利要根据申请授予,专利局无法以当前法律拒绝此类专利申请。
所以,目前荷兰专利局正就怎样处理这些申请征求外部意见,等待具体的法律解释帮他们给出方案,其中未来的一个可能性是专利局不批准附录中包含的申请。
当前没有在先申请对应物的专利申请仍可以继续在荷兰提交。
不过,假设专利申请中存在相同的国家非荷兰专利局的预发表专利或专利申请,将来可能会被荷兰专利局拒绝。
此外因为荷兰不进行实质审查、不用要求优先权而直接递交的选择不再适用,荷兰专利局会审查专利的新型性,如果之前有在先申请而没要求优先权或优先权已超期的申请会被下OA或者不被授权。
因此,小微建议客户选择修改申请文件内容,或用其他途径进行此类申请,如卢森堡短期发明或南非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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